评奖评优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量:10
各院系: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三、指标分配
福建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国奖奖学金等额指标19人,分配如下:
院系 | 名额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2 |
法学院 | 1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1 |
日本语言与文化学院 | 1 |
设计与创意学院 | 1 |
音乐系 | 1 |
国际商务学院 | 1 |
会计与金融学院 | 3 |
管理学院 | 2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建筑学院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总计 | 21 |
各院系推荐候选人经校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19名我校第二批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广泛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宣传,确保各班级、各专业知晓本项工作和相关评选条件。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行下载相应表格,填报后提交辅导员,同步提交获奖材料清晰复印件(每个证书单独复印,不建议多张拼图后复印为一张)。
3.各院系要成立教学主管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初步评定工作,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按程序做好评审工作。
4.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段 | 责任单位 |
1 | 发布通知 | 11月1日 |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 | 院系初审及公示 | 11月1日—11月8日 | 各院系 |
3 | 报送材料至资助管理中心 | 11月11日 | 各院系 |
4 | 汇总整理材料 | 11月11日 |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5 | 学校评审 | 11月12日 | 校评审委员会 |
6 | 学校公示 | 11月12日—18日 |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7 | 上报材料 | 11月19日 |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其他未尽事宜通过工作群传达。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