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动态
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量:3586
各院系:
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相关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首次贷款申请
(一)面向对象: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福建省生源的首贷申请
福建省生源的首贷申请分成贷款资格认定审核和正式申贷两步,具体如下:
1.贷款资格认定审核:(1)学生申请(步骤1):即日起至8月30日,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已下载过的请更新至最新版本)->登录->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确认个人信息->选择经办银行->提交贷款预申请。(2)学校审核(步骤2):A.已由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该步骤由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直接进入步骤3。B.对于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申请,需由辅导员、各院系、学校逐级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上报。(3)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审核(步骤3):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对学生生源及户籍情况进行审核。
2.正式申贷方式:学生正式申请助学贷款仍需通过银行后台进行,即根据贷款资格认定时自己所选银行要求完成具体操作。
(1)国家开发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证(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贷款电子合同面签。(因疫情防控需要,如申贷流程有所变更,以当地教育局或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2)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签订电子版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农信网点办理(未签约农信手机银行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仍需到网点办理外)。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相关材料。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三)省外生源的首贷申请
福建省以外生源的学生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到生源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材料和手续办理流程按照当地要求执行。
二、续贷申请
(一)面向对象:所有往年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需继续贷款的学生,必须提交续贷申请。
(二)国家开发银行(省内省外生源通用)
1.提出申请。7月1日后,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后,打印《申请表》。
2.签订合同。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至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因疫情防控需要,如申贷流程有所变更,以当地教育局或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3.提交《受理证明》。9月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苗老师处。
4.银行放款。11月由银行放款到高校账户。续贷手续完成。
5.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电话95593。
(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仅限福建省生源)
1.登录系统: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或登录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zxdk.fjnx.com.cn)。用户类型为“学生用户”,登录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进入系统。
2.提交申请。对申请表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后,在“贷款申请”菜单中发起“续贷申请”。
3.高校确认。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4.银行放款。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到高校账户。续贷手续完成。
5.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服务电话96336,微信号fjrcb96336。
(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仅限福建省生源)
1.登录系统。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华安保险助学贷款APP或微信小程序。
2.提交申请。学生拍照上传身份证、学生证,线上提交续贷申请。
3.高校确认。高校确认学生就读情况。
4.银行放款。银行发放贷款到高校账户。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服电话:95580,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95556。
(五)哈尔滨银行(华安保险承保,仅限黑龙江省生源)
1.登录系统。学生登录“华安助学”系统,下载打印《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2020-2021年度)。
2.高校确认。学生持《回执单》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苗老师处盖章确认,或将《回执单》电子档发送至xszzgl@xujc.com,由苗老师盖章确认后拍照发回。
3.上传回执。学生于10月31日前将《回执单》拍照上传“华安助学”APP。
4.银行放款。哈尔滨银行审核通过后,9月1日开始发放贷款至学生银行卡中,由学生自行缴纳学费。
(六)除上述省份或银行以外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相应省份或相应银行的要求,及时办理续贷申请手续。
三、其他说明
1.请各院系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学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积极办理助学贷款,顺利完成首贷或续贷申请工作,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说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负担,贷款时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5日